杆塔现场浇筑基础施工的要求
(1)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宜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应平整且接缝严密。支模时应符合基础设计尺寸的规定。混凝土浇筑前模板表面应涂脱模剂,拆除后应立即将表面残留的水泥、砂浆等清除干净。当不用模板进行混凝土浇筑时P164174,应采取防止泥土等杂物混入混凝土中的措施。
(2)浇筑基础中的地脚螺栓及预埋件应安装牢固。安装前应除去浮锈,并应对螺纹部分加以保护。
(3)主角钢插入式基础的主角钢,应连同铁塔最下段结构组装找正,并应加以临时固定,在浇筑中应随时检查其位置。
(4)基础施工中,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根据砂、石、水泥等原材料及现场施工条件,按JGJ 55-200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通过计算和试配确定,并应有适当的强度储备。储备强度值应按施工单位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差的历史水平确定。
(5)现场浇筑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捣固,并宜采用机械搅拌。
(6)混凝土浇筑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坍落度每班日或每个基础腿应检查两次及以上,其数值不得大于配合比设计的规定值,并严格控制水灰比;②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其偏差应控制在施工措施规定的范围内;③混凝土的强度检查应以试块为依据。试块应在浇筑现场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相同。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转角、耐张、终端及悬垂转角塔的基础每基应取一组;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班组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也应取一组;按人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其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基础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组;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当需要做其他强度鉴定时P564556,外加试块的组数应由各工程自定。
(7)现场浇筑基础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后应在12h内开始浇水养护。当天气炎热、干燥有风时,应在3h内进行浇水养护。养护时应在基础模板外加遮盖物,浇水次牧应能保持混凝土表面始终湿润。
2)混凝土浇水养护日期,对普通硅酸盐和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5昼夜。当使用其他品种水泥或大跨越塔基础时,其养护日期应符合GB 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或经试验决定。
3)基础拆模经表面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土,并应对基础外露部分加遮盖物。按规定期限继续浇水养护,养护时应使遮盖物及基础周围的土始终保持湿润。
4)采用养护剂养护时,应在拆模并经表面检查合格后立即涂刷,涂刷后不再浇水。
5)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养护。
(8)基础拆模时,应保证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损坏,且强度不应低于2. 5MPa。
(9)浇筑铁塔基础腿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保护层厚度为-5 mm;②立柱及各底座断面尺寸为-1%;③同组地脚螺栓中心对立柱中心偏移为10mm。
(10)浇筑拉线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尺寸偏差:①断面尺寸为-1%;②拉环中心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为20mm。
2)基础位置偏差:拉环中心在拉线方向前、后、左P551210、右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为1%L (L为拉环中心至杆塔拉线固定点的水平距离,X型拉线基础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11)整基铁塔基础在回填夯实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6的规定。
(12)现场浇筑基础混凝土的最终强度应以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为依据。试块强度的验收评定应符合GB 50204-2002的规定。当试块的强度不足以代表混凝土本身强度时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进行补充鉴定:①从基础混凝土本体上钻取试块进行鉴定;②根据JGJ/T 23-2001《回弹法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的规定P176324,采用回弹仪进行鉴定。
(13)对混凝土表面缺陷的修整应符合GB 50204-2002的规定。
(14)现场浇筑基础混凝土的冬季施工应符合现行GB 50204-20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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