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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大力促进第三方支付业务创新


格雷创科技 / 2012-03-24

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第三方平台结算支付模式有如下优点:

(1) 比较安全,信用卡信息或帐户信息仅需要告知支付中介,而无需告诉每一个收款人,大大减少了信用卡信息和账户信息失密的风险;

(2) 支付成本较低,支付中介集中了大量的电子小额交易,形成规模效应,因而支付成本较低; (3) 使用方便。对支付者而言,他所面对的是友好的界面,不必考虑背后复杂的技术操作过程;

(4) 支付担保业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付款人的利益。

 

第三方平台结算支付模式存在以下缺点:

(1) 这是一种虚拟支付层的支付模式,需要其它的“实际支付方式”完成实际支付层的操作;

(2) 付款人的银行卡信息将暴露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果这个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度或者保密手段欠佳,将带给付款人相关风险; 

(3) 第三方结算支付中介的法律地位缺乏规定,一旦该终结破产,消费者所购买的“电子货币”可能成了破产债权,无法得到保障;

(4) 由于有大量资金寄存在支付平台账户内,而第三方平台非金融机构,所以有资金寄存的风险。 

        第三方支付具有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属性,在推动国内支付电子化进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99年首信易推出网关支付平台,标志着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诞生。2005年以后,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入高速发展时期,目前初步形成一条由用户、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组织组成的产业链。2009年以来,中国的电子商务进入了快速上升阶段,在淘宝之后,京东、拍拍、当当、新蛋、一号店等B2C网商都相继发力,加剧了行业竞争态势。

 

       随着手机互联网等新技术的普及,大量新的商业模式(诸如团购、手机超市等)也在摸索当中。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第三方支付业务创新提供了新的动力。 目前,国内支付企业在手机支付和快捷支付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业务创新。例如,支付宝率先推出的快捷支付方式,不仅使用起来安全、方便,可以跨手机、笔记本等终端使用,而且将支付成功率从传统方式的65%提高到91%以上。这意味着网络商户不用做任何其他投入,就因为支付成功率这一项的提升就可以增加30%以上的交易额,为电子商务企业创造巨大价值。

 

      此外,跨境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业务正在成为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最新热点,给人们的生活方式带来巨大的变化。2011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小额出口业务的总体规模已超过100亿美元,包括阿里巴巴集团等数万家专业跨境小额出口的电子商务机构,该业务年增长速度超过100%,并带动了如跨境第三方物流、外海仓库租赁等相关行业的迅速发展。 长期以来,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支付环节一直被未取得国内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外资支付机构垄断。这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国的监管政策,而且为一些企业偷税漏税,甚至洗钱提供了便利。

 

      根据国内《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但是有些国际支付机构在未获得央行的许可下,一直非法在为上千万中国居民提供跨境的支付业务,且交易金额已达几十亿美元,严重违反了央行对支付行业的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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