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料资讯 > 技术文摘 > 正常运行时电缆的允许温度和载流量规定

浏览历史

正常运行时电缆的允许温度和载流量规定


《电气与电动》 / 2012-08-25

     正常运行时电缆的允许温度和载流量规定


    (1)电缆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不应超过表6- 21所列数据332209150(若与制造厂规定有出入时,应以制造厂规定为准)。

    (2) 110kV及以上的直埋电缆,当其表面温度超过50℃时,应采取降低温度或改善回填土的散热性能等措施。


    (3)正常运行时电缆的长期允许载流量应根据电缆导体的工作温度、电缆各部分的损耗和热阻、敷设方式、并列条数、环境温度以及散热条件等加以计算确定。    


    (4)电缆原则上不允许过负荷,即使在处理事故时出现过负荷,也应迅速恢复其正常电流。    


    (5)测量直埋电缆温度时,应测量同地段的土壤温度332019150,测量土壤温度的热偶温度计的装置点与电缆沟间的距离不小于3m,在测量半径3m范围内应无其他热源。


    (6)检查电缆的温度,应在夏季或电缆最大负荷时,应选择电缆排列最密、散热情况最差处。

 

    若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于环球库存(源代码<a href="http://www.gchane.com/">环球库存</a>),非常感谢。
 

 

用户评论(共0条评论)

  •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总计 0 个记录,共 1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末页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价等级:
评论内容:
验证码: captcha
格雷创非品牌制造商、办事处、分公司及代理商等,本网站特定品牌名称及商标归其权属人所有,若冒犯了您的权益或有异议,联系我们投诉或建议,公安备案号4403060200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