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运行时电缆的允许温度和载流量规定
(1)电缆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不应超过表6- 21所列数据332209150(若与制造厂规定有出入时,应以制造厂规定为准)。
(2) 110kV及以上的直埋电缆,当其表面温度超过50℃时,应采取降低温度或改善回填土的散热性能等措施。
(3)正常运行时电缆的长期允许载流量应根据电缆导体的工作温度、电缆各部分的损耗和热阻、敷设方式、并列条数、环境温度以及散热条件等加以计算确定。
(4)电缆原则上不允许过负荷,即使在处理事故时出现过负荷,也应迅速恢复其正常电流。
(5)测量直埋电缆温度时,应测量同地段的土壤温度332019150,测量土壤温度的热偶温度计的装置点与电缆沟间的距离不小于3m,在测量半径3m范围内应无其他热源。
(6)检查电缆的温度,应在夏季或电缆最大负荷时,应选择电缆排列最密、散热情况最差处。
若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于环球库存(源代码<a href="http://www.gchane.com/">环球库存</a>),非常感谢。